江西省戒毒管理局颁布《江西司法行政戒毒人民警察六个严禁》 打造纪律铁规

2020-06-02 ken

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,5月13日,江西省戒毒管理局印发《江西省司法行政戒毒人民警察六个严禁》,明确划出民警与戒毒人员、民警与戒毒人员亲属六个方面非正常往来“红线”和不正当执法“底线”,释放严厉信号,打造纪律铁规。

“六个严禁”为:严禁民警非正常接触戒毒人员及其亲属,借机索要、借贷、侵占财物,或接受戒毒人员亲属吃请、娱乐、旅游等活动,影响公平公正执法;严禁民警私自为戒毒人员及其亲属传递、提供、保管违规违禁物品,或擅自为戒毒人员牟取特殊待遇、工种照顾、提供通讯工具、安排非正常探访等不正当利益;严禁民警在对戒毒人员考核计分、诊断评估、提前解戒、延长戒毒期限、所外就医、外出探视等重要执法过程中以权谋私,弄虚作假;严禁民警默许戒毒人员代行执法管理权,防止滋生“拐棍”,影响场所秩序稳定;严禁民警殴打、体罚、虐待、侮辱戒毒人员或指使、纵容戒毒人员殴打、体罚戒毒人员;严禁民警与戒毒人员界限不清,放松警惕,疏于管理,袒护、放任戒毒人员违规违纪行为。

江西省戒毒管理局要求,全体民警要认真学习,深刻领会,确保“六个严禁”要求入脑入心、坚决执行,不断提升严格、规范、公正、文明执法水平,树立司法行政戒毒人民警察良好形象。江西省戒毒局将对执行“六个严禁”情况进行督查检查,对违反“六个严禁”的民警,按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处理,对责任落实不到位、隐瞒不报、包庇袒护的,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。